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粮食、油料的质量检验。
2.3、包装扦样法
2.3.1、中、 小粒粮和油料扦样包数不少于总包数的5%,小麦粉扦样包数不少于总包数的3%。扦样 的包点要分布均匀。
扦样时,用包装扦样器槽口向下,从包的一端斜对角插入包的另一端,然后槽口向上取出。每包扦 样次数-致。
2.3.2、特大粒粮和油料 (如花生果、仁、葵花子、蓖麻籽、大蚕豆、甘薯片等)取样包数: 200 包 以下的取样不少于10包,200包以上的每增加100包增取1包。
取样时,采取倒包和拆包相结合的方法。取样比例:倒包按规定取样包数的20%3拆包按规定取样 包数的80 %。
倒包:先将取样包放在洁净的塑料布或地面上,拆去包口缝线,缓慢地放倒,双手紧握袋底两角, 提起约50cm高,拖倒约1.5m全部倒出后,从相当于袋的中部和底部用取样铲取出样品。每包、每点取 样数量一致。
拆包:将袋口缝线拆开3~5针,用取样铲从上部取出所需样品,每包取样数量一致。
2.4、流动粮食扦样法
机械输送粮食、油料的取样,先按受检粮食、油料数量和传送时间,定出取样次数和每次应取的数 量,然后定时从粮流的终点横断接取样品。
2.5、零星收付粮食、油料取样法
零星收付(包括征购)粮食、油料的扦样,可参照以上方法,结合具体情况,灵活掌握,务使扦取 的样品具有代表性。
2.6、特殊目的取样:
如粮情检查、害虫调查、加工机械效能的测定和出品率试验等,可根据需要取样。
3.1、四分法.
将样品倒在光滑平坦的桌面上或玻璃板上,用两块分样板将样品摊成正方形,然后从样品左右两边 铲起样品约10cm高,对准中心同时倒落,再换一个方向同样操作(中心点不动),如此反复混合四、 五次,将样品摊成等厚的正方形,用分样板在样品上划两条对角线,分成四个三角形,取出其中两个对 顶三角形的样品,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分取,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顶三角形的样品接近所需 试样重量为止。
3.2、分样器法
分样器适用于中、小粒原粮和油料分样。分样器由漏斗、分样格和接样斗等部件组成,样品通过分 样格被分成两部分。
分样时,将清洁的分样器放稳,关闭漏斗开关,放好接样斗,将样品从高于漏斗口约5cm处倒入漏 斗内,刮平样品,打开漏斗开关,待样品流尽后,轻拍分样器外壳,关闭漏斗开关,再将两个按样斗内 的样品同时倒入漏斗内,继续照上法重复混合两次。以后每次用一个接样斗内的样品按上述方法继续分 样,直至一个接样斗内的样品接近需要试样重量为止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修吾、杨浩然、吴艳霞、吕桂芬。
粮食油料仟样分样法 GB5491-85由龙科新域整理发布
最后更新时间:2024-09-04 17:00:44